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法治报通讯员潘颖
或许你曾经在古装剧里看过,许多江湖神医走街串巷,给病人喂下一颗“灵丹妙药”,就能药到病除,可谓妙手回春。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所谓的“江湖郎中”“赤脚医生”基本都没有行医资格,很有可能还会危害生命健康。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就对这样一起非法行医案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垃圾清运工变“赤脚医生”,屡教不改被查处
邱某本是在小区里收建筑垃圾的,并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只是因为在老家做过几天“赤脚医生”,所以总有一些不了解实情的老乡生病了会找他瞧瞧。
年10月,邱某的老乡小龙得了急性肠胃炎,邱某便擅自给他挂水开药(其中含处方药),另一名老乡刘先生也曾因为感冒两次找邱某开药,两人共支付了元诊疗费。
年11月,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现了邱某非法行医的行为,并在他的家中或者说是他的“诊所”中查获了医疗器械、药品及医疗废物。因邱某涉嫌犯罪,松江区卫健委将他移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到案后,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供述,从年起,他就因非法行医接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和两次刑事处罚,但还是存在侥幸心理。于是,邱某就在回老家的时候购买了这些医疗用品,用于自己的“诊所”经营,并于年9月开始“重操旧业”。
刑检公益齐“亮剑”,合力守护居民健康
邱某无行医资格,也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就这样在家中私设诊所,随之而来的是医疗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等问题,具有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并严重危害了公众的用药安全。
此外,邱某家中并不具备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条件,因此这些医疗废物均被他随意丢弃,存在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隐患。鉴于此,松江区检察院决定对邱某提出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追究邱某刑事责任的同时,松江区检察院认为,邱某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因此首先要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其次,非法行医行为中被查处的医疗器械、药品因来源不明等特性不具有再次使用价值,属于医疗废弃物,如未合理销毁,这些物质的水溶性和挥发性有可能会对水源和土壤造成一定的生物污染和化学污染,存在传播疾病和损害生态环境的双重隐患。
尽管本案中邱某并没有造成对生态环境的实际损害,但为了避免隐患成为现实,从邱某住处没收的废弃医疗药品还需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妥当处置,相应费用理应由邱某承担。
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邱某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元,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邱某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被查处的医疗器械、药品的销毁处置费用。
畅通信息渠道,发挥预防作用
长期以来,非法行医场所不固定且反复性强、流动性大、卫生条件差、手段隐蔽,严重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极易引发就诊患者人身伤害,甚至会造成死亡事故,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治。
当前,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在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提出在收缴、运输、仓储、处置等整体性执法成本上加大处罚力度,实现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实质性威慑和矫正。
在这方面,检察机关也将继续探索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多元化处置,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作用,与区卫健委、街道、公安、城管等加强联系,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正义说法
医疗服务行业是关系到公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不该被一些“江湖郎中”视为“赚钱沃土”。检察机关将继续高举“法律利剑”,重拳打击“黑诊所”,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在对非法行医者严格加以规范和整顿之外,加强对从医执照的管理,把好资格关、程序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同时,广大市民一定要看清街头非法“黑诊所”的真实面目,在患有诸如牙痛、感冒、跌打损伤等“小病”时,不要因为怕贵、怕麻烦而不愿到正规医疗单位治疗,避免上当受骗,甚至耽误治疗。如有相关线索,也可检举揭发,共同斩断非法行医者的市场链条。